初一日记 2021-03-20 16:01:52
篇一:我的小实验
今天舅舅家表哥给我带了好多鸡蛋,有几个有点脏,妈妈让我拿去盆里洗干净。
我小心翼翼地把鸡蛋放进盆里,拿到水池里打开水龙头,水哗哗地流着,我一边哼着歌一边小心地洗鸡蛋,小鸡蛋一个个安静地躺在盆底,等待我给它们洗脸,表哥笑*地走过来说:“文豪,我可以变魔术让鸡蛋浮在水面。”哥哥说着让我闭上眼睛,大约一分钟,我睁开眼睛一看一个盛满水的玻璃杯里一个小鸡蛋正浮在水面向我笑呢,我有点不相信地使劲揉了揉眼睛,小鸡蛋真浮在水面上啦。我急不待地问哥哥怎么变来的,表哥神秘的说:“告诉你,不准告诉别人哦,我在杯中放入一匙盐,让它和水溶解,再把鸡蛋放进去,就不会沉水底了,因为清水密度小,浮力小,鸡蛋沉在水底;加入盐,盐水密度大,浮力变大,鸡蛋就浮在水面了,你试一下。”我照着哥哥的方法,在杯里装了一杯盐水,小心地把洗干净地鸡蛋放入水中,果然浮在水面,任凭我怎么往下按,小鸡蛋丝毫不服输地浮在水面上。
我把洗干净的鸡蛋送到妈妈面前,偷偷告诉她,我学会变魔术了,揭开搭在杯子上的小毛巾,水面上小鸡蛋正向我们点头笑呢,妈妈高兴地摸着我的头说:“文豪真聪明,生活中到处是学问,以后继续帮我多做点家务活啊。”
篇二:走夜路
今天我与同学约好我要自己走到他家。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为我是个胆小鬼。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开始了。”
走着走着,一阵风吹了过来,将路边的竹子吹得“哗哗”响,我往后一跳,提高了警惕,盯着竹林看了一会儿,我的心才平复了下来。我又提心吊胆开始前进。没一会儿,我又看到一个可怕的东东,这是凄凉的老房子,它与我看过的一部电影《怪兽屋》里的房子很像。我吓呆了,回过神后赶紧往前冲。“呀。眼睛进沙子了。”我揉了揉了眼睛,感觉一个黑影从身前飘了过去。我不由自主地往后躲闪了一下,差点吓了个半死。我环顾四周,原来是一个塑料袋被风刮起。虚惊一场。继续前进中。一路上,我只要一看到东西或是听到一种声音,我都会想打退堂鼓。但我的心一直在告诉我:是爷们就勇敢些。尽管我不断地鼓励自己,但我的心还是怦怦直跳。于是我的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啊呀,这不是同学家吗?我欣喜若狂,敲了敲门……
“我不是胆小鬼。我敢走夜路了。”我向同学欢呼道。
篇三:练字
现在放假了,我也该履行我的诺言,从今天起,我踏上了我的练字之旅。
准备好书法用品,翻开字帖第一课,看着那一个个比例得当、规矩端庄的正楷字,我发起了冲击。我手拿钢笔,严格按照字帖上的例字,在米字格中规范书写汉字。我尽全力写好每一笔,一横,一竖,一点。每完成一笔,我都与字帖仔细比较,一点儿也不敢马虎,希望能做得更好。良久之后,我却只写了几个字,虽然进度慢了点,但欣赏着那一个个我认真写出来的字,即使它们还不够美观,但却使我倍受鼓舞。望着那些欢乐舞动着的字体,我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它们好像在对我说:“主人,加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你一定能成功。”这为我增添了动力,我写起字来更卖劲了。我抓紧笔,将一撇一捺都写出笔锋,让一点一横更具有与众不同的风格。渐渐地,渐渐地,我仿佛融入了汉子的世界,眼前这一排排独特娟秀的字体仿佛都富有了生命,拥有了灵魂。它们欢乐地跳舞,尽情地歌唱。
不知不觉中,我的字已铺满了整张纸,望着那一排排乖巧可爱的字,我更坚定了决心:要把字练好。我会用我的汗水与不懈的努力来浇灌我决心的种子,让它发芽、长大。那时候,我会写出一手好字。
篇四:上班路上
今天一大早,妈妈要去上班,我和妈妈各自骑上车子走在上班的路上。
来到了马路上,看见天空中大雾蒙蒙,远处的大树、汽车等一切都被大雾笼罩等模模糊糊,看不清。再看宽阔的马路旁整整齐齐摆放着的汽车上都有一层又薄又亮的冰晶,马路上的行人和汽车都因为雾太大,所以缓慢行驶,平时在树上叽叽喳喳唱歌的小鸟都不见了踪影。
这时,我觉得好冷,缩着脖子,用颤抖的声音说:“妈妈,我好冷。”
妈妈扭过头来对我说:“你把手缩紧袖子里,把袖子插进车把里,那样就不太冷了。”
我照着妈妈说的做了,果然手暖和多了。又往前走了一会儿,觉得耳朵好冷,就对妈妈说:“我的耳朵也好冷呀。”
妈妈想了想,说:“玉玉,你的耳朵冻得真像两颗红彤彤地草莓,你戴上帽子吧。”
我犹豫了一下,小声说:“我戴上帽子,毛挡住了我的眼睛,我看不见路,再说了安全第一,忍忍吧。”
“那你就忍一忍吧,到科里就暖和了。”妈妈说。
我想:妈妈每天早上都骑着车子去上班,送我上学,耳朵和手也一定很冷,却从来不吭一声,这就是我伟大的母亲。
我要好好学习,报答妈妈。
篇五:雾探黄山
黄山坐标安徽南部,它山体独特,玲珑巧石,千姿百态,有着泰山的雄伟,华山的陡峭,衡山的烟云,庐山的飞瀑,雁荡山的怪石,峨眉山的清凉,是我国着名的山岳之一。据说黄山的天气变化莫测,山下一片天山上一片天。一年365天有270天在下雨,奇松怪石山岛竦峙不太给人面子,长年沉寂在厚厚的雾里。
赶巧在八月份来到了黄山景区内,危峰耸立在眼前却显得羞涩,山下蒙蒙细雨使得不少游客穿上了雨衣,人们抬头仰望雾中的黄山,犹如沉浸在太上老君的府邸一般感受。山下一回事山上一回事,登上缆车,车窗便被薄雾笼住,看不见什么景,只是感觉人在快速的移动。上了山,见到的是朦胧朦胧的陡峭山脉,还有扑面而来的x级大风与在风中飘洒的雨点,十几度的温度不禁让人心寒。
人们倚着山上的栏杆绳子或是铁链向上攀爬,一级一级阶梯每一级仿佛都充满活力,时不时刮来一阵大风吹得你眼花缭乱面目全非,不少登山道是设置在悬崖边,可惜的是高耸的悬崖被笼罩在雾里什么都看不到,只是一片的朦胧,仿佛仙侠剧中的诛仙台充满神秘感。我们要攀登的是黄山第二高峰光明顶,从光明顶往下看,漫天云雾悄然而至,穿行于山峦之间,随风飘移,时而上升,时而回旋,时而舒展,由而展现云海,云海妙在似海非海,非海似海,现身时,好像滔滔白浪,淹没时,深谷沟壑,只露出峰尖,像一座座岛在海中沉浮,眼间,又波涛起伏,浪花飞溅。虽然没有看清楚黄山的真面目,但却看到了雨中不同凡响的黄山,不同在词条中千篇一律的美景,思念在雾中的朦胧。
篇六:享受生活
都说一个地方的小吃反映着一个地方的家乡风情,我以前并不能理解,但自从我吃了那碗香喷喷的重庆小面后,我体会到了真正的风土人情,那碗面的里包含着厨子对家乡的热爱之情,也才就做出了正真的家乡小吃。
“哎呀,还有好多事情还没做完了,太累了,我不想做饭。要不我们去吃碗面凑合凑合?”妈妈趴在电脑桌前唉声叹气道,她已经连续工作八小时了。
“那就快点走吧,我也饿了。”我收起了书包。“我知道有一家面馆的面特别好吃”妈妈顿时眼睛都亮了,谁叫她是一个吃货呢?
“老板,两碗小面,加肉加蛋。要辣不要麻。”“欸。”老妈找到了一个位置,不说,这家面馆生意还真挺好的,位置都满了。
不一会,小面上来了,我顿时惊呆了,这简直就是一幅画嘛。陶瓷做的红碗里静静地躺着两卷白嫩嫩的面条,不粗不细,似琉璃,却又不像琉璃那样冰冰冷冷。面条周围是浓浓的红色的汤汁,与红色的陶瓷碗称映在一起,煞是好看。面上铺着一片晶莹的荷包蛋,中间的嫩黄的蛋心更是让整个荷包蛋看起来十分可爱。陈铺在面上的牛肉片,它们都是那种棕色有点偏黑的,这大概就是这幅画的重色彩部分了,夹起一片细细观赏,给人的感觉就只有轻、薄、软、嫩。还有一些绿油油的香葱,大概是这幅画收笔了。整碗小面就像是一幅淡雅隽永的画作。
我顿时胃口大开,终于忍不住拿着筷子开始吃了起来。这碗小面不仅卖相十分不错,味道也是美味至极。面条带着少许汤汁绽放在味蕾上,是辣,却又不灼人,依稀又觉得味道十分鲜美,嚼起来,是那种不硬不软的感觉,适中。舀一勺汤汁,配着一撮面条,加上一片牛肉,一口下去,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没有吃过的人是体会不了的。咬一口鸡蛋,那是滑嫩。最后,一碗面一滴油水都不剩下,全部都进了我的肚子里,但,还不满足。
我对老板说:”你是地地道道的重庆人吧?”“你这么知道的,你也是?”他这句话是用重庆那边的方言讲的。“不是,我只是觉得不是本地人做不出来这种味道。””哎,我还以为遇到老乡了,原来不是,有几年没回家了,为了养家在外地打工都是迫不得已的,现在就想把家乡的小吃发扬光大。“是啊,这碗小面,其实也包含了做的人对家乡的思念,不然我怎么会在那碗小面里还尝出了那么一点点苦涩呢?
那一碗火辣的小面,成了那位老板对家乡思念的寄托,所以,那碗面才会如此的缤纷多彩,如此的美味,老板将所有的幸福,悲痛,思乡,不满都化为一碗热腾腾的重庆小面。。。。。。
篇七:我喜欢的那些事
我喜欢想自己所喜欢的事或物,不为谁,就为了内心深处的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坐在一群人当中发呆,感觉心理上非常的满足,认为这样就算得上是表哥口中所说的:在这尘世间要学会远离纷扰。
我喜欢看书,一个人,一张凳,一张椅,一杯茶,就坐在阳台上。细细思考书中的我,细细品味茶中的我,品着茶,感受着指尖在书页间的轻抚,感受书中飘出的那一缕若有若无的香气。
我喜欢早晨起床时看见阳光柔柔的洒进窗,随着被子的褶皱而形成光和影。
我喜欢静谧的大山,拥有宽厚的肩膀,山间偶尔的蝉鸣是最美的乐章。
我喜欢春天,像个娇羞的小姑娘,默不出声,却带来一滴滴细雨。
江南的春天烟雨朦胧,和粗狂豪迈的北方相比,有一种别样的柔弱美。我喜欢江南,江南风景美如画,江南的女子更是妩媚多姿。
我喜欢我家乡的江,一条江哺育着两岸的人们。
小时候,常常坐在江边,那还只是条分支。我坐在江边,把脚丫埋入水中,双手掬起一捧水,看到它从指缝间流下,重新融入到江中。总是好奇为什么,却从来没明白这是为什么,也不管了,好玩儿。
我喜欢我的故乡,故乡的水清,山也绿。我是大山中出生的孩子,离不开山。
山中有一切生活所需要的东西。
渴了,喝喝山泉;饿了,吃吃野果;若是累了,歇歇吧,山中的每户人家都欢迎你,连小鸟都唱着歌儿。
我喜欢,我喜欢自己拥有这些喜欢的感觉,我喜欢站在我的角度去思考自己所喜欢的,我喜欢别人倾听我所喜欢的,那,是我的荣幸。
篇八:我第一次来到麦格
吼吼吼,我第一次来到麦格,这是个全新的世界,这里有很多笔友(我来这里的原因)我很想通过写作文的方式来结交朋友,我可能不会常在,我想我应该能在这认识很多朋友,可以互相倾诉,互相吐露自己的心声,我在生活中不是很愿意表达自己,我想我在这里应该能慢慢地改善我这个不足,希望大家也能多多欢迎。
我在生活中很阳光,爱打打篮球,时不时也会写一些身边发生的事情,在学校也是很容易跟同学相处(希望在这里也是一样)。我们可以一起谈谈身边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好了,这可以算是一个简洁的自我介绍吧。
篇九:说不出囗的心理
总是在想事时,事情一大堆,总是在构思时那么多的心思。下笔时的无从下手,忘却不了心中的怨言,心中又是一片寂乱。喜欢安静又害怕孤单,喜欢欢乐又讨厌气场,喜欢美食又怕自己变胖。说着不在意外表却总是刻意去装。我的生活总是这么予盾。
总是去幻想有一天可以把世界换个模样,总昰去想为什么会有校园和期望,有一天总会去叹气,说:这世界太累,我可不可以去天堂。
初阳照在被子上,也无时间去想。抓起沉重的书包,把它放在肩膀上,又是一阵怨言在心中响起,却从不能说出囗的忍让。
如果可以让时间停止,我想花更多时间去外面的世界观光,不再缩在家里与孤单相伴,也不再去想任何事情与方向。就这样,一直走,走向我心中最向往的地方。
我站在人生的某一角落里喊着:我并不坚强。
篇十:我最喜欢玫瑰花
我特别喜欢玫瑰花。它不仅美丽,还包含着许多爱的含义——可以传达爱情,可以表达亲情,可以传递友谊。
玫瑰花总是那么娇艳。怒放的,含苞待放的,或者只是小小的花蕾,都在告诉人们,它们才是花中真正的骄子。它,这刺也是可爱的,这刺让人不敢生任何的份外之想。它的花期较长,那是因为它要尽情地释放它的娇艳。
玫瑰花总是那么喜欢热闹。它发出细细的令人不易察觉的幽香,引来一些小蜜蜂在花丛中与它们嬉戏。许多蝴蝶也被它的娇艳所吸引,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使人看了神清气爽。
玫瑰花是坚强的。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烈日炎炎,它都毫不惊慌地坦然面对。甚至它展示了它的芬芳和娇艳,花瓣飘落,悄然逝去的时候,依然是那么从容。
含苞欲放玫瑰花,就像害羞的小姑娘躲在家里不敢出来。而怒放的呢,就像热情奔放而又娇娇艳艳的美丽大小姐了。深红色的,淡红色的,粉色的,或者还有黑色的,哦,那是玫瑰姑娘千姿百态、争奇斗艳呢。
我想做一朵玫瑰花,做一朵美丽、勇敢、坚强的玫瑰花。